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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牛棚杂忆 作者:季羡林 | 书号:44547 时间:2017/12/2 字数:9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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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亲手把牛棚建成了,我们被“请君⼊瓮”了。 牛棚里面也是有生活的。有一些文学家不是宣传过“到处有生活”吗? 但是,现在要来谈牛棚生活,却还非常不容易“一部十七史,不知从何处说起”考我虑了好久,忽然灵机一动,我想学一学过去很长时间內在国中史学界最受 ![]() ![]() ![]() ![]() 我的理论是什么呢?一言以蔽之,可名之为“磨折论”我觉得“⾰命小将”在“文化大⾰命”中自始至终所搞的一切活动,不管他们表面上怎样表⽩,忠于什么什么人呀,维护什么什么路线呀。这些都是鬼话。要提纲挈领的话,纲只有一条,那就是:磨折人。这一条纲贯彻始终,无所不在,无时不在,左右一切。至于这一条纲的心理基础,思想基础,我在上面几个地方都有所涉及,这里不再谈了。从“打倒”抄家开始,一直到劳改,花样繁多,令人目 ![]() ![]() ![]() 我的“论”大体如此。 这个“论”“带”出了什么样的“史”呢? 这个“史”头绪繁多。上面其实已经讲了一些。现在结合北大的“牛棚”再来分别谈上一谈。据我看,北大黑帮大院的创建就是理论联系实践的结果。 下面分门别类来谈。 (一)正名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我们这一群被抄家被“打倒”的罪犯应该怎样命名呢?这是“⾰命”的首要任务。我们曾被命名为“黑帮”但是,这是老百姓的说法,其名不雅驯。我们曾被叫做“八王蛋”;但是,此名较之“黑帮”更是“斯下矣”我们曾被命名为“反⾰命分子”这确实是一个“法律语言”;不知为什么,也没有被普遍采用。此外还有几个名,也都没有流行起来。看来这个正名的问题,一直没有妥善地解决。现在黑帮大院已经建成了,算是正规化了,正名便成了当务之急。我们初搬进大院来的时候,每一间屋的墙上都贴着一则告示,名曰“劳改人员守则”里面详细规定了我们必须遵守的规矩,具体而又严厉。样子是出自一个很有⽔平的秀才之手。当时还没有人敢提倡法治。我们的“⾰命”小将真正是得风气之先,居然订立出来了类似法律的条款,真不能不让我们这些被这种条款管制的人肃然起敬了。 但是,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我们这些小智者也有了“一失”失就失在正名问题上。《劳改人员守则》贴出来大概只有一两天就不见了,换成了《劳改罪犯守则》。把“人员”改为“罪犯”只更换了两个字,然而却是点铁成金。“罪犯”二字何等明确,又何等义正辞严!让我们这些人一看到“罪犯”二字,就能明确自己的法律地位,明确自己已被打倒,等待我们的只是⾝上被踏上一千只脚,永世不得翻⾝了。我们这一群从来也不敢造反的秀才们,从此以后,就戴着罪犯的帽子,小心翼翼,⽇⽇夜夜,都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把我们全⾝,特别是脑袋里的细胞,都万分紧张地调动到最⾼⽔平,这样来实行劳改。 我有四句歪诗: 大院建成, 乾坤底定。 言顺名正, 天下太平。 (二)我们的住处 关于我们的住处,我在上面已经有所涉及。现在再简略地谈一谈。 “罪犯们”被分配到三排平房中去住。 这些平房,建筑十分潦草,大概当时是临时 ![]() ![]() ![]() ![]() ![]() 最初几天,我们就在 ![]() ![]() ![]() ![]() ![]() 这时候,比起太平庄来,劳动“罪犯”的队伍大大地扩大了,至少扩大了一倍。其中原因我们不清楚,也不想清楚,这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我观察了一下,陆平等几个“钦犯”最初并没有关在这里,大概旁处还有“劳改小院”之类,这事我就更不清楚了。有一些新面孔,有的过去在某个批斗会上见过面,有一些则从没有见过面,大概是随着“阶级斗争”的深⼊发展,新“揪”出来的。事实上,从⼊院一直到大院解散,经常不断地有新“罪犯”参加进来。我们这个大家庭在不断扩大。 (三)⽇常生活 牛棚里有了《劳改罪犯守则》,就等于有了宪法。以后虽然也时常有所补充,但大都是口头的,没有形诸文字。这里没有“劳改罪犯”大会,用不着什么人通过。好在监改人员—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官方的称呼?—出口成法,说什么都是真理。 在“宪法”和口头补充法律条文的约束下,我们的牛棚生活井然有序。早晨六点起 ![]() 跑完步,到院子里的自来⽔龙头那里去洗脸漱口。洗漱完,排队到员二食堂去吃早饭。走在路上,一百多人的浩浩 ![]() ![]() ![]() ![]() ![]() ![]() 早饭以后,回到牛棚,等候分配劳动任务。此时我们都成了牛马。全校的工人没有哪个再⼲活了,他们都变成了监工和牢头 ![]() 还有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忘记的。在出发劳动之前,我们必须到树⼲上悬挂的黑板下,抄录今天要背诵的“最⾼指示”这指示往往相当长。每一个“罪犯”今天不管是⼲什么活,到哪里去⼲活,都必须背得滚瓜烂 ![]() ![]() 背语录有什么用处呢?也许有人认为,我们这些“罪犯”都是花岗岩的脑袋瓜,用平常的办法来改造,几乎是不可能的。“⾰命家”于是就借用了耶稣教查经的办法,据说神力无穷。但是,我很惭愧,我实在没有 ![]() ![]() 从此,我们就边⼲活,边背语录。⾝体和精神都紧张到要炸爆的程度。 至于我参加的劳动工种,那还是非常多的。劳动时间最长的有几个地方。 ![]() 我从北材料厂又被调到生学宿舍区去运煤。现在是夏天,大汽车把煤从什么地方运到学校,卸在地上,就算完成任务。我们的任务是把散堆在地上的煤,用筐抬着,堆成煤山,以减少占地的面积。这个活并不轻松,一是累,二是脏。两个老人抬一筐重达百斤以上的煤块或煤末,有时还要爬上煤山,是非常困难的。大风一起,我们満脸満⾝全是煤灰。在平常时候这种地方我们连走进都不会的。然而此时情况变了。我们已能安之若素。什么卫生不卫生,更不在话下了。同我长时间抬一个筐的是解放前在燕京大学冒着生命的危险参加地下工作的穆斯林老同志,趁着监督劳动的工人不在眼前的时候,低声对我说:“我们的命运看来已经定了。我们将来的出路,不外是到什么边远地区劳改终生了。”这种想法是有些代表 ![]() 以后,我的工种有过多次变化。我曾随大队人马到今天勺园大楼的原址稻田的地方去搬过石头,挖过稻田。有一次同西语系的一位老教授被分配跟着一个工人,到生学宿舍三十五楼东墙外面去修理地下⽔管。这次工人师傅亲自下了手,我们两个老头只能算是“助教”帮助他抬抬洋灰包,递递铁锹。这位工人虽然也绷着脸,一言不发。但是对我们一句训斥的话都没有说过。我心里实在是铭 ![]() ![]() ![]() 此外,我还被分配到一些地方去⼲活,比如修房子,拔草之类,这里不一一叙述了。 既然叫做“劳改”劳动当然就是我们主要的生活內容。不管是在劳动中,还是在其他活动中,总难避开同监改人员打 ![]() (四)晚间训话 我先郑重声明一句:这是劳改监改人员最伟大的最富有天才的发明创造。 在我上面谈“劳改罪犯”的⽇常生活时,曾谈过监改人员在管理“劳动罪犯”时的许多发明创造。这些监改人员,除了个别职员和一些工人以外,有一多半是生学。这些生学平常学习成绩怎样,我说不清楚。但在管理劳改大院时的表现,我作为一个老师,却不能不给他们打很⾼的分数。过去我们的教学颇多脫离实际的地方。这主要由教学制度负责,我们当教员的也不能辞其咎。在劳改大院里,他们是完全联系实际的,他们表现出来的才能是多方面的:组织的才能,管理的才能,训话的才能,说歪理诡辩的才能,株连罗织的才能,等等,简直说也说不完。再加上他们表现出来的果断和勇气,说打人伸手就打,抬脚就踢,丝毫也不游移迟疑,我辈老师实在是望尘莫及。 但是,他们发明创造的天才表现得最最突出的地方,却是晚间训话。 什么叫“晚间训话”呢?每天晚上,吃过晚饭,照例要全体“罪犯”集合,地点在两排平房之间的小院子里。每天总有一个监改人员站在队列前面训话,这个人好像是上边来的,不是我们在大院里常碰到的那些人,他大概是学校公社的头子之一。这个训话者常换人,个中详情我说不清楚。训话的內容,每天不同。因为它的目的不在讲大道理,而大道理是没有多少的,讲大道理必然每天重复。他们的训话是属于“磨折学”的,是这一门学问的实践。训话者每天主要做法是抓小辫子,而小辫子我们満头都是,如果真正没有,他们还可以栽在你头上嘛。小辫的来源大体上有两个:一个是⽩天劳动时一些芝⿇绿⾖大的小事;一个是我们每天的书面思想汇报中一些所谓“问题”我们劳动都是非常兢兢业业的,并不是由于我们“觉悟”⾼,而是由于害怕拳打脚踢。但是, ![]() 晚间训话的程序大体上是这样的。“罪犯”们先列队肃立,因为院子不大,排成四行。监改人员先点名。这种事情我一生经历多了,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记忆。只有一件极小极小的小事,却给我留下了毕生难忘的回忆,就是我将来见了阎王爷,也不会忘记的。有一位西语系的归国华侨教授,年龄早过了花甲,而且有重病在⾝,躺在 ![]() ![]() ![]() 其他“罪犯”站在这一间房子的门外,个个心里打鼓。说不定训话者⾼声点到了谁的名字,还没有等他自己出队,就有两个年轻力壮的监改人员,走上前去,用批斗会上常用的方式,倒剪双臂,拳头按在脖子上,押出队列,上面是耳光,下面是脚踢。清脆的耳光声响彻夜空。更厉害的措施是打倒在地,⾝上踏上一两只脚—一千只脚是踏不上的,这只不过是修词学的夸大而已,用不着推敲,这也属于我所发现的“磨折论”之列的。 这样的景观大概只有在十年浩劫中才能看到。我们不是非常 ![]() ![]() ![]() ![]() 还有一点十分值得惋惜的是,我们晚间训话的棚外欣赏者们,没有耐 ![]() ![]() ![]() ![]() ![]() ![]() (五)离奇的规定 在黑帮大院里面,除了有《劳改罪犯守则》这一部宪法以外,还有一些不成文法或者口头的法规。这我在上面已经说过几句。现在再选出两个典型的例证来说上一说。 这两个例证:一是走路不许抬头,二是坐着不许翘二郞腿。 我虽不是研究法律的学者,但是在许多家国呆过,也翻过一些法律条文;可是无论在什么地方也没有看到或者听到一个人走路不许抬头的规定。除了理生上的歪脖子以外,头总是要抬起来的。 但是,在京北大学的劳改大院里,牢头 ![]() 除了在个人的牢房里以外,在任何地方,不管是在院內,还是在院外,抬头是 ![]() ![]() ![]() 至于翘二郞腿,那几乎是人人都有的一个习惯。因为这种势姿确实能够解除疲乏。但是在劳改大院里却是被严厉 ![]() 还有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我想在这里提一提。我在上面已经说到过,我们“罪犯”们已经丢掉了笑的本领。笑本来是人的本能,怎么竟能丢掉了呢?这个“丢掉”不是来自“劳改宪法”也不是出自劳改监督人员的金口⽟言,而是完全“自觉自愿”试问,在打骂随时威胁着自己的时候,谁还能笑得起来呢?劳改大院里也不是没有一点笑声的,有的话,就是来自牢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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